我于本年5月30日下班骑车回家,经过昆八中路段时,被昆明旅游职业中学老师杨燕驾车撞击我的自行车尾部,导致我从自行车上摔下,她也未及时把我扶起,而且任由自行车压在我的身上,站在一边看着对我说:“要不我拿点钱给你算啦”,我说:“这个不是钱的事情”,但也没把我扶起来,(压在身上的自行车还是好心的路人帮我抬开的)后到医院检查:骶、尾椎骨折,因不能住院,我就到朋友介绍的厂区骨科医院就行复位、就诊,也是跟杨燕说好的,她也是同意的,骨科的医院费是我们自己先出的,现在治疗一段时间后,到交警队处理时,她又以种种理由推脱,推卸赔偿责任。
在谈论赔偿期间,杨燕不但无故不接电话,还带人来找我这个受害者吵架,如此素质和人品配当一名老师吗?
更可气的是,现在。。。。。。拨打杨燕的手机竟然关机。。。。。。拨打他老公的电话,告诉我打错了。。。。。。
杨燕,如果你觉得关机能解决问题的话,哪你错了,请你出来正确对待此问题。
烦请各位友帮我顶起来,帮我申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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