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晚21点18分左右在武汉工业学院东门的一个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此事故中武汉工业学院的女同学刘某于十八日凌晨抢救无效去世.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8天了,学校任然没有给个说法,对外一直封锁消息,并称此事与学校没有关系,学校明显是不想担责任,并说是学生自己的责任。武汉工业大学制药工程学院2011级1103班学生,任班级团支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事
,学生刘某在11月17号晚上加班赶写第二天学校举行的活动所需要的稿子(是团支部风采大赛,原定于19日举行后因此被学校取消)
,一直在教室加班到九点,刘某骑车准备从学校东大门走,但东门已关闭(即使从东门走也要出校过马路),只好从西大门出校回宿舍,此路
由于时间晚了,该门锁了,只好从学院侧门走,此路正好是学院外面的一条马路,行至靠近学生公寓的丁字路口时
时发生了车祸,此路口没有一个减速带没有红绿灯而且周围的视线非常不好,周围路灯很少,视线昏暗,
这位同学回寝室必须通过这个马路,如果学校在周围的路口采取一些安全措施我想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我觉得这是学校安全方面的一个较大的失误,学校现在不但没有认识到这个失误还坚持认为事故是学生一人的事与学校无关,学校为什么一直没有任何表示,学校为什么这样对为学校尽职付出的学生,
该生的家人只想学校能给个公道话,让学生走的明白,可是学校任然没有反应,学校一直不解决此事,无法让死者如土为安,难道她家人的这个要求也过分么??我觉得是学校过于冷漠,不想负责而已,这样的学校你还敢去读么?还敢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学校么? 希望广大的有爱心的人士来评评理,只要武汉工业学院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要这个学校不清除学校与学生公寓之间的交通安全隐患,这样的事情就不仅仅是意外! 只要学校不吸取教训,继续这样对待学生安全,即使这起悲剧没有发生在这个女同学身上,也会发生在其他同学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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